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GY 的主管

新聞說, 下士虐死疑案已將旅長改列被告, 因為他是核定關禁閉的最高主官. 據說昨天下士的連長向軍檢說, 不知道士官照規定不能送禁閉云云, OK, 當到連長還搞不清楚, 當旅長的不會不知道吧? 我不清楚到底這位旅長是怎樣情形下蓋章, 但可以從這新聞思考 :

  1. 主官的位子不是阿貓阿狗隨便能坐的啊! 更不能只是橡皮圖章, 屬下呈上來看都不看就蓋章, 這樣易為下屬欺瞞, 更明白透露一個秘密 : 你不是個精明的主管, 所以要呼弄你很容易. 做主管的要讓下屬清楚一件事 : 不要以為我都不懂, 不要以為我只看大的, 不看細節. 能明察秋毫, 會在細節挑出毛病的主管才能讓屬下兢兢業業, 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出錯的地方. 寧可被屬下背後罵 GY, 絕不能讓他們看輕你, GY 的主管才是讓屬下敬畏的主管. 至於說出 "基於信賴原則信任部屬" 這樣的話的人, 根本不夠格當主管, 更別說當肩膀上掛星星的將官了. 御下不難, 敬畏而已. 
  2. 雖然討厭法律, 但做主管的一定要清楚業務相關法律, 否則一旦觸法, 或碰上比你懂法律的對手, 你只有挨打的份. 記住,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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