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老狐狸在農村長大, 對於農業有濃得化不開的情懷, 這則新聞引起我的注意, 有很多惡法經過包裝後, 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要過好幾年後才知嚴重後果 (隱藏資訊的奧妙騙子最知道!).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惡, 這我百分之兩百同意. 農業是百業之基, 不管經濟好壞, 大家每天都要吃飯, 但是農民永遠是最底層的生產者, 所得僅能溫飽, 供兒女讀書只能勉力而為! 為什麼農民不用報所得稅? 那不是政府德政, 是因為農民都是低收入戶啦!

以前同事問我種田年所得多少, 我回家問爸媽, 呵呵, 真是羞死人了, 哪夠資格報稅呀. 肥料, 農藥, 秧苗, 耕耘機翻土, 哪一樣不要錢? 而且都不便宜, 要先支出成本, 沒錢就先借. 一年兩期稻作, 有一季是鐵定會遇到颱風, 穀子收成不好, 甚至全部泡湯, 原先花的成本都莎喲那啦. 好年冬一分地一年稻子約出產 1500 斤穀子, 農會或米商收購價每斤 20 塊好了 (這是謝天謝地價喔), 每分地收入 1500*20=30000 元. 吾家有 6 分可耕地, 全部種稻的話, 1 年營收 18 萬塊! 哇咧, 還沒扣掉成本哩. 算一算, 平均月收 15000 塊. 請問, 怎麼養孩子? 交註冊費? 補習費? 這就是為什麼當初國中畢業考上第一志願時, 外婆要專程趕到我家, 苦口婆心勸我一定要唸屏東師專的道理了. 不但不用繳學費, 每個月還有零用錢, 畢業就有安穩又崇高的工作.......嗚嗚, 外婆, 我對不起妳. 當年鄉下的玩伴, 小學國中的同學, 會念書的很多讀師範, 書念不贏我們的很多去讀警校, 軍校. 現在回想起來, 他們都是對的. 對終年勞苦務農, 想供子女唸書翻身的父母而言, 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就是大孝(也是大笑), 最好不要再耕田了. 

現在的政客, 哪有在想這個, 不從根本來幫農民解決困境, 卻整天想東想西打農田的壞主意. 老狐狸不是口水很多的政論家, 也不是法律專家, 只是悲天憫人的農家子弟, 希望大家來關心農村, 關心農民, 關心窮鄉僻壤的孩子們. 大家一起來關心這個法條對農業的巨大影響, 共識形成輿論, 撤除惡法, 幸甚.

歷史上的昨天 : 歷史上的大動亂很多都是農民被逼的沒辦法, 只好落草為寇, 野心家集寇為軍, 最終繼往開來.

摘要 :

"該條例授權縣市政府可以毫無限制的,將農地圈進所謂「再生計畫區」,只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超過五分之三同意,就可以進行整合重劃。整合期間即便有五分之二所有權人提出不同意見,卻僅能供中央主管機關「參考」。計畫區內外觀窳陋的農舍,縣市主管機關可以逕行外觀修繕及綠美化,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她認為這是嚴重侵害農民的私有財產權。"

"農村再生條例的真實目的,是在為活絡房地產、開發農村,讓農地變成建地。他憂心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比日本的39%還低,如此要如何確保台灣的糧食安全?而區段徵收是嚴重剝奪人民財產權的作法,條例中卻僅以兩個條文草率帶過,迴避了都市計畫法中對土地徵收、重劃的程序規範。"

"草案第22條以縣市政府自行圈定範圍後,送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核定就可以決定農地再生重劃區域,所有權人無法制止,這是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違憲作法。他認為台灣農村凋敝發展重點應在振興農村產業,但通篇卻無一條文處理這個問題。楊儒門則指這項草案是「滅農」的法案,未來將不再有農民、足夠農地,現在的老農將面臨喪失自耕農身分、無法領取老農津貼的困境。"

>> 新聞參見 YAHOO

兩千億基金改造農村? 農家子弟批「滅農!」
穀價穩定成長,稻農收益有保障
吃好朋友種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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