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4日 星期四

看 "某一天" 有感

最近在遠傳 Friday 上看完 8 集的迷你韓劇 "某一天", 看完覺得心情好沉重. 這部戲改編自英國電視劇, 是金秀賢退伍後的第一個作品, 主要在質疑司法制度與檢警辦案, 讓人反省 "無罪推定" 難道只是一種理想嗎? 對於一般從未有涉法問題的人來說, 這些都離自己非常遙遠, 就像每天忙著趕作業交報告的大學生金賢秀 (金秀賢飾) 那樣, 法庭, 拘留所, 監獄, 那根本是與自己毫不相關的另一個世界. 

但某一天的晚上, 單純而善良的大學生金賢秀的人生改變了, 應該抱怨那該死的同學突然取消了報告討論會嗎? 總之, 因為一個行程的取消, 讓他可以去參加另一夥同學的派對, 在開著父親的計程車前往釜山途中, 偶然上車的洪菊花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 無奈地載著心情不好的她到處逛的賢秀跟著她去漢江, 吃霸王冰 ... 載她回住處後菊花邀他喝酒還嗑藥, 但一夜情醒來卻發現菊花深中多刀慘死床上, 驚慌不已的賢秀急忙擦拭吧檯上兩人玩戳手指遊戲時滴下的血跡, 然後帶著水果刀離開現場. 但不久就遇到警察酒測臨檢, 因為酒測器突然沒電而被帶到警局留置, 隨後在身上被搜出水果刀, 在有目擊證人指證下被認為是兇嫌而遭到收押, 從此展開他的司法旅程. 

賢秀在拘留所遇到了只要三十萬韓元就請得起的三流律師申仲韓 (車勝元飾), 在二十幾年執業生涯中閱人無數的他一眼就能看出賢秀不是犯嫌. 這個不修邊幅, 生活邋榻, 長期為異位性皮膚炎所苦的申律師雖然沒甚麼名氣, 但仍契而不捨地尋找能證明賢秀並非兇手的證據, 與後來介入的另一個律師助理徐律師合作為其辯護. 

在被收監的日子裡, 賢秀還要去面對監獄的黑暗面, 幸好遇到一個人在監獄, 卻能在外呼風喚雨的大哥都志泰庇護而逃過劫難, 但也差一點因為幫都志泰運毒而被逮. 都志泰勸賢秀要練好身體, 並時時堤防後面有人捅你, 他自己卻被挾怨的混混趙抖植用刀片突襲頸部而死. 但賢秀最後無罪要被釋放時走過都志泰房門口時, 回望房內正在抽菸的都志泰那一幕, 卻讓我以為他沒死, 其實只是導演的表達技法而已. 都志泰說他以前是學校的模範生, 卻在 20 歲那年無端捲入一起暴力案而入獄, 人生總是在一個不起眼的意外中轉彎. 

在申律師與徐律師努力下, 雖然陪審團表決結果為 5 票無罪 4 票有罪, 但法官還是以證據充分且犯嫌不認罪為由, 在缺乏直接證據下重判無期徒刑. 然後打贏這一仗的重案組組長光榮退休, 承辦檢察官升為部長. 但不死心的申律師卻在第一個目擊證人 (長期停車在犯案現場的跟拍者) 車上發現長鏡頭相機, 研判他應該在案發時間有拍到能翻案的證據, 沒想到這些照片都在警局, 但警方卻沒發動調查! 申律師透過關係拿到這些照片後找到了真凶 (就是開藥給洪菊花的精神科醫生), 然後將照片證物交給警方, 臉面無光的部長檢察官以 "追加調查" 名義宣布找到真兇破案! 

經過這番折騰的賢秀回到了熟悉的家, 但他卻覺得陌生了. 其實他父母從頭到尾並沒有放棄他, 只是他妹妹曾經埋怨他害自己在學校被霸凌與被迫轉學, 怨他毀了這個家. 看到哥哥無罪返家應該非常不自在, 只得在餐桌上說 : 你頭髮剪短了較好看. 人與人之間最難恢復的就是信任. 

片尾賢秀到超商買了一包菸, 走到一棟大廈樓頂, 捻掉菸蒂丟下樓後, 遠方警笛就響起, 這是說他跳下去了嗎? 導演這招真的讓我很抓狂. 走過煉獄的賢秀是怎麼看這社會? 那被撕裂的傷口還能癒合嗎? 即使被無罪釋放, 但漆在屋外牆上的 '殺人魔' 怎麼說? 同樣是閱人無數, 重案組長一口咬定賢秀的眼神就是犯嫌的眼神, 而申律師卻說那是無辜的眼神? 這差距是怎麼產生的? 

我曾經信奉治亂世用重典, 殺人償命乃天經地義. 但看過王迎先案江國慶案後卻被動搖了, 人能夠扮演上帝定人生死嗎? 即使是現行犯也必須究其動機, 殺人者死是懶人的司法信條. 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那是理想國, 實務上更多的是需要一個能讓檢察官勝訴的嫌犯. 現實的考量太多了, 升遷, 面子, 積案, .... 重啟調查那要花多少時間? 新證據的出現會壞了一鍋粥, 白忙. 負責一線調查的警察也是如此, 轄區案子層出不窮, 上面有破案的壓力, 證據這麼明確不抓你抓誰? 許多懸案就是承辦警察第一步就踏錯所致. 這社會沒有多少人是秉持理想在過日子, 就像申律師說的 : 我也是要混口飯吃啊! 

參考 : 


節錄 Wiki 令人深思的一段 :

"(1997 年) 8月13日,江國慶於桃園縣八德市(今桃園市八德區)懷生基地被執行槍決,得年21歲。江國慶臨刑前拒絕吃最後一餐,向法官要求寫遺書給父親。遺書內容一再強調謀殺案不是他做的,他是被刑求誣賴,並列出冤枉他的「狗官們」。江國慶在法醫注射麻藥之前咬牙切齒說道:「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後來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四處奔波,但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證明其子之無辜". 

江國慶生於國慶日故取名國慶, 但卻死於國家之手. 他服役的桃園八德營區我在 76 年去金門下部隊前曾待過, 記得那時保防官來講軍法課, 其中一個國聖橋浮屍案讓我感到毛骨悚然, 對於軍旅生涯能否平安度過感到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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