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商周看到一篇談公民運動的文章, 提到台灣的民主現況是殘缺的四分之一, 讓我心有戚戚焉, 我認為四分之一都不到. 民主發展到現在,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我們多年來其實只有行使選舉權而已, 其他三權都給最鴨霸的政黨給 .... 閹了. 而且選舉在龐大黨產大打廣告, 私底下給走路工, 還有 .... 買票等等手段干擾下形成不公平競爭, 大概只剩下不敢做票足堪自慰矣. 連罷免一個薇閣立委, 原本應該中立的中選會都 GGYY 的技術阻撓, 你說有到四分之一嗎?
最可惡的當然是原本屬於直接民權的創制複決, 具體實踐就是公投法, 被這些專門幫黨圍事的黨籍立委搞成鳥籠公投, 我們的直接民權早已經被這些政治代理人架空啦! 說也是啦, 他們這些靠選舉拿到代理權的政棍 (靠搞政治吃飯的傢伙), 如果讓我們自己搞直接民權, 那他們吃啥喝啥?
黨, 拆開來就是尚黑, 就是白道中最黑的啦. 政治現在就是被這些黨綁架了, 早就沒什麼理想性可言, 只有利益的算計而已. 我希望公民運動能扭轉這個死結, 對於這個土地有愛的人, 要思考如何利用公民運動來換新這個腐朽的政治機器, 如果繼續袖手旁觀, 讓為富不仁的資本家繼續囂張地巧取豪奪, 等中產階級消失社會崩壞, 就是跌入革命暴亂的歷史循環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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