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 星期三

看憲法法庭辯論有感

立法院擴權案最近進行憲法法庭辯論, 這種機會非常稀有, 所以我晚上特別到 YT 找下午場的錄影來看, 不僅看誰有理, 也看人物智略 :


我比較感興趣的是 1:36:00 開始朱富美大法官詢問立法院代表, 關於國會調查權行使文件調閱權的疑問, 如果立法院要調查之事項涉及侵害民眾隱私, 秘密通訊自由, 營業秘密財產權, 以及不表意自由時, 立院調查權法案對於程序之規定很單薄, 朱大法官舉若立法院要調閱台積電資料, 但被台積電以營業秘密為由拒絕時, 真的會依法處罰嗎? 立法院代表葉慶元律師回答大意如下 (1:41:10 ~ 1:43:25) :

"其實是不會的 (不會處罰嗎? 還是不會有這個問題?), 因為立法院的多數黨會權衡是否侵害個人隱私或企業營業秘密而做出裁量, 如果立法院決定裁罰, 那通常也會被行政法院撤銷 (那幹嘛要有罰則? 還要人民或企業去按鈴申告), 到不了憲法法庭. 萬一行政法院也支持裁罰判立法院勝訴, 也可以告到憲法法庭來審查 (你是覺得大法官太閒是嗎?). 因為有這些關卡, 所以大法官所提的問題是不存在的 (那你前面說的救濟方法是講好笑的嗎?)."

簡言之, 就是要罰, 不服你就去行政法院提告, 或者聲請釋憲. 總之, 以後民眾與企業要隨時準備掏腰包請律師, 向老闆請假跑法院出庭告立法院了 (只要你惹到立法委員, 或者, 中芯想要拿到台積電製程資料, 找個親中立法委員假託個名目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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