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菁周一門診拆線, 劉醫師說復原情況良好, 基本上可正常活動, 但暫時不要做抬腿等大動作. 肇事方周一來電詢問我是否有接到交通大隊掛號信, 他家人有接到, 我說那應該是罰單, 那時交警就已跟我說菁菁無責任, 所以不會開單. 對方是假釋的更生人, 拜託我不要告他, 要不然假釋會被撤銷. 他說在工地所賺不多, 希望能分期賠付, 看在他第一時間坦承錯誤, 所以也不為難他.
周六菁菁要教學, 水某要去義大做臨床研究抽血, 我昨天早上下午各跑了一趟燕巢楠梓, 繞一大圈就去掉一小時. 水某說周六世運場館有大型表演, 所以下午載她們回來時改走加昌路避開人潮車潮. 這陣子常載菁菁去她工作室, 總算把楠梓一帶的路摸得較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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