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合約不能亂簽

幾年前表妹想學電腦, 到某知名電腦補習班用信用卡繳了三萬多塊後, 才上兩堂課就因為排班時間不合請假, 後來因為時間很難喬, 想乾脆退費不上了, 結果補習班說表妹翹課只能退部分學費 (好像 3 成), 她說有電話請假啊, 但補習班說沒有接到, 我陪她去跟店經理談判退費事宜, 本來想說豈有此理, 才上兩堂課竟然只能拿回一點錢, 要幫她討回公道, 結果是 ... 乖乖吞下去.

為什麼? 明明不合理, 為什麼要吞下去? 原因出在我們自己. 店經理還沒聽完我滔滔不絕, 一副得理不饒人據理力爭的說詞, 不疾不徐拿出當初表妹來上課時所簽的同意書, 哈, 裡面就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 開課後幾日內要退課只能退還學費幾分之幾, 當初在櫃檯刷信用卡簽約時, 小姐就有說明, 我問表妹有嗎? 表妹說沒有, 只是說這合約書請先看一下再簽名, 我先幫妳刷卡. 呵呵, 問題就在這裡, 店經理堅持櫃檯小姐不可能沒講, 表妹堅持沒聽到小姐有說明, 這下變成羅生門, 當然結局就是 ... 吞下去, 因為表妹在上面簽了名啊.

這社會的遊戲就是這樣, 設計遊戲的人早就想到各種可能的問題, 而在遊戲規則上設好了種種保護措施保護自己, 我們沒有仔細看合約就簽名, 表示我們放棄保護自己的權利, 等到有糾紛時, 一切按合約走, 能不吞下去? 怪只能怪我們自己欠缺法律風險意識. 所以, 合約不能亂簽.

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的服貿也是這樣, 偷偷摸摸的簽, 還不想讓你仔細看合約內容, 被抓包了又擺出一副教父訓斥我們甚麼都不懂, 還在那邊瞎反的高傲態度. 那個管交通出身的經濟部長更是好笑, 說這服貿如果不過的話, 韓國最高興. 南韓在高興啥? 在馬幫惡搞幾年之下, 台灣經濟江河日下, 南韓早就已經不把台灣視為對手了, 你說南韓高興啥?

那個滿洲正黃旗出身的新秘書長更離譜, 一下飛機就說, 美國參眾兩院絕對不會容許佔領國會這樣的暴力事件發生, 言下之意, 是要 CIA, FBI, 還是國土安全部出手嗎? 30 秒通過議案存查屬於什麼暴力? 馬式暴力? 離開美國前應該拜會參眾兩院議長, 請教一下如果民主黨 30 秒通過議案會怎樣 ?

這些怪現象說明 : 這裡面一定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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